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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天和青木在城南经营着一家酒铺子。小天酿酒的技艺着实平庸得很,酿出的酒也只是勉强能够入口罢了。她常常在天色将黑未黑之时,溜去城东老孙头的酒铺子,拎回半坛子竹叶青,对着皎洁的月亮和青木一边喝酒一边感慨,感慨自己怎么就没继承五姨娘半分酿酒的真传。虽说酿出的酒品质一般,但是铺子的位置极佳,周边也没有与之竞争的酒馆,所幸,生意不温不火,能够勉强维持生计。这一日,小天喝完坛子里剩下的两盏酒,依旧馋得厉害,拉着青木耍起无赖,非要再喝上两盏老孙头的竹叶青。青木向来对小天无可奈何,披着月色,前往城东。青木回来的时候,小天不在铺子里,铺子一片狼藉,酿酒的草药果子扔了满地。长安城,灯火万家,青木望着灯火通明的长安,心中倍感难过。青木在街角找到小天的时候,小天正蹲在烧饼摊子前,左手握着两个烧饼,右手边的地上放着一只青海碗,碗里是鲜虾馄饨,就这样蹲在地上,和在码头扛了一天麻袋的做工者挤在一起。他喊了声小天。然后小天抬起头看他,嘴角沾着焦糊的芝麻,接着端起地上的青海碗,喝了口汤,她顾不上用筷子,伸手捞了两只馄饨塞进嘴里,嚼都不嚼,就吞了下去。等她吃完了比她脸还大许多的烧饼,吞完没尝出味道的馄饨,便急急忙忙地向前走。青木跟在小天身后,一言不发,紧紧相随。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,小天又吃下了半个肘子、一整只鸡、半盆卤煮和两盒糕点。在僻静空旷的巷子里,小天撑得如同即将临盆的孕妇,平躺在街角,麻布衣裳在泥里滚了好几回,胃绞痛得仿佛要炸开一般,疼得她靠着墙角艰难地挪动,然后张大嘴巴呼吸,犹如濒死的鱼。小天问青木:“你说我是不是要死了?”她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,哈哈大笑起来,再看向青木,眼中带着极其悲怆的无奈,半晌,说道:“我若死了,你该怎么办才好?”青木脸色苍白得如同明亮的月光,轻轻地用手帮她揉着肚子,说道:“没事,小天要是死了,我就陪小天一起死。”小天闭上眼睛,不再说话。小天从前挨过饿,落下了暴食的毛病。青木将小天背回铺子,铺子后面连着一个极小的院子,还有两间旧房,是用五姨娘从前的那只青玉镯子换来的。天蒙蒙亮的时候,小天终于缓过劲来,和青木一起躺在院子里的草堆上,望着渐渐明亮的天空。小天用匕首划开手腕处的伤疤,血滴在莹白的酒盏里。青木接过盛着血的酒盏,一饮而尽,身上总算多了两分生气。小天问青木:“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?”青木稍有迟疑:“夏有桃,灼灼而天。”小天嗤笑:“是盛夏而天。”小天一直都清楚,娘亲是想要她死的,只是因为她身体里流淌着一半捉妖师的血脉罢了。小天的娘是个修为高深的树妖,不知哪天想不开,听信了一个小地仙说自己在人世尚有一个情劫须得经历的胡话。常年在深山老林独自修行的妖精,既心思单纯又仗着一身修为自视甚高,想着自己连天劫都扛过了,还会怕那所谓的情劫?初入人世的小妖精哪里懂得这人世间的情之劫数,连那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人都难以度过,更何况她这样一个从未出过山林的精怪?那时小天的爹还不是如今权势滔天的一国相爷,姓夏,名驿之,是将军府的庶子,虽不大受重视,斗鸡走狗,倒也逍遥自在。他身边有一位术士,是从前他母亲带到将军府的家仆,既善于洞察人心,又精通奇诡之事。夏驿之的母族,曾是世代相传的捉妖师,到他母亲这一代,家道中落,人丁稀少,已无继承家中捉妖之术的男丁。母亲带着家仆,来到长安,成为将军府的妾室,生下了夏驿之。阿淼很喜欢自己的名字,这是她出山林时那个满口胡言的小地仙为她取的。此去既是历情劫,便须先学做人,既然做人,就得先有个名字。她本是树妖,向水而生,“阿淼”二字,与她十分相称。阿淼临行之前,小地仙反反复复地嘱咐,你此去是为历情劫,敷衍一下即可,千万不可动了真情。阿淼,你要记得,情劫过后,你便可成仙了。阿淼嫌他啰嗦,化成一条锦鲤,顺着山间的溪流游走了。长安城的街头,阿淼握着两串冰糖葫芦,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吃着冰糖葫芦,心情略有些郁闷。她从前在山上从未见过这么多人,所以更忘了问那小地仙,这偌大的长安城,到底哪一个才是她的情劫。阿淼当然不明白,既是上天赐予的劫数,那便是步步皆为劫数。阿淼在长安城游荡了数日,每天在街角的铺子里吃上半块狗肉,喝上两盏烧酒。铺子是新开的,手艺却是老手艺,肉煮得恰到好处,趁热捞出,撒上大粒的粗盐,粗盐在刚出锅的热气中蒸腾,带着暖香。将大块的肉切成巴掌大小,沾上酱汁,配上烧酒,入口便是极其畅快的滋味。吃完酒肉,阿淼便端上一碟香瓜子去东街听老瞎子说书,日子惬意得让阿淼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情劫这回事。她磕着瓜子,脑子有一瞬间转不过弯来,人世若是这般美好,那为何还要成仙呢?她被自己这个想法惊得差点咬到舌头,连忙摇了摇头,小声念叨着,成仙当然好了,神仙的日子多好啊,哪个妖精修行不是为了成仙?可是,成仙到底好在哪里呢?在阿淼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的时候,她的情劫,终于来了。夏驿之将阿淼从疯马身下救出来的时候,阿淼身上的衣裳破损大半,满头满脸都是血,倒是手中剩下的半碟香瓜子还稳稳地端在手中。她转头看了看自己肩膀上被疯马踏出来的血窟窿,犹豫地想着,人伤成这样,到底是死还是不死呢?然后阿淼便抬头看见了夏驿之,紧皱的眉头好看得如同春日扑在她身上的暖风。阿淼想,那先不要死好了。这大半个月来在老瞎子那儿听的书阿淼是记得的,戏本子里都是这般,英雄救美,美人定是要以身相许的。阿淼费神地想着,夏驿之那样的容貌,定然招惹了满园子的花花草草,自己若嫁给了夏驿之,必定要看他与旁人缠绵恩爱,受尽百般情爱折磨,一腔爱意尽付流水,之后心灰意冷,挥泪断了情缘,如此一来,才算是历了情劫。她想得这般轻松,这般美好!阿淼略有些得意,那些先辈竟大多在此栽了跟头,着实是窝囊了些。夏驿之将阿淼带回了自己的别院,且不论他究竟是英雄救美还是做贼心虚,毕竟,那匹在闹市上发疯的马是他的坐骑。阿淼睡了两三日后便开始在园子里蹦跶了,夏驿之看着伤口好得如此之快的阿淼,惊讶了片刻,又依旧笑意盈盈。再然后,阿淼如愿嫁给了夏驿之。虽是将军子弟,但将军府子嗣众多,有军功才干者更是不少,夏驿之的存在几乎没几个人记得,连他娶了个来路不明的女子为正妻,族中也没什么人在意。婚后,阿淼并未如预期般见到夏驿之招惹的花花草草,所以更未能如愿尝尽相思之苦,倒是长安城数得出名字的饭馆酒铺子她都与夏驿之尝了个遍。东城赏花,西郊骑马,北城吃羊肉锅子,再到南城来几块糕点解腻。阿淼拿着匕首片那热气腾腾的羊肉时,抬头看了眼夏驿之,心中奇怪,难道自己是找错了情劫?黄昏临窗下,身着碧色衣裙的姑娘,素颜黑发,面带嗔怒。她未曾绾发,散着一头长发在黄昏带着热气的烟雾里,握着把匕首,就连那手中羊肉的纹理,在多年之后,夏驿之都记得异常清晰。本就是一场相互算计,谁都不该动了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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